民航局关于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年)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各服务保障公司,各机场公司,民航局直属各单位,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机场协会:
民航业和物流业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产业。航空物流业是以民航航空货运为核心,实现物品“门到门”实体流动以及延伸服务的战略性产业体系,具有服务范围广、附加值高、快捷高效等特点。发展航空物流业,对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民航强国建设和实现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航空物流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很突出,服务能力不强、运行效率不高、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消费需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电商、快递、冷链等现代物流市场的高速发展,航空货源结构性变化凸显,对航空物流服务升级的要求不断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行业发展理念、组织方式、商业模式和政府治理手段创新,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客户为本的价值取向,聚焦影响航空物流发展的突出矛盾和瓶颈问题,扭住提质增效的“牛鼻子”,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着力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航空物流信息化、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发展,构建高效、绿色、安全、可靠的航空物流服务体系,更好发挥航空物流推动临空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更好地适应和不断满足国家战略和人民美好生活对现代物流的需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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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
-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2016年)
- 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22年)
-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2024年)
-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
- 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201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科技活动周”的批复(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