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3年)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自然公园统一规范管理;为了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完善林草标准化工作制度,自然资源部对涉及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二次修改)
二、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公布)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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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
-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
- 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2020年)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2014年)
- 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202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200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