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五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3年)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强自然公园统一规范管理;为了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完善林草标准化工作制度,自然资源部对涉及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一、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1994年1月22日林业部令第3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6年9月22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2号第二次修改)
二、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7月2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9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三、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公布)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6年)
-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
-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
- 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2003年)
-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
- 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告第4号(2010年)
- 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2008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铁路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2015年)
- 2001年美国人权纪录(2002年)
- 关于“十五”期间扫除文盲工作的意见(2002年)
-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19年)
- 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7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