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2019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二、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地区、本领域的劳动节假期调整落实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运力,加强旅游服务,丰富产品供给,强化综合调控,确保平稳运行。
三、
劳动节期间,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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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2024年)
- 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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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2001年)
- 专利代理条例(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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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