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现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
1、
本意见所称网络犯罪案件包括: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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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监管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3号(2016年)
-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数字出版内容投送平台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1989年)
-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