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惩治网络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现就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关于网络犯罪案件的范围
1、
本意见所称网络犯罪案件包括: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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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2010年)
-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8月)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英文版](2003年)
-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