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2024年)
为便利刑事案件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哪些人可以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 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三、 申诉方式
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刑事申诉,可以下列方式提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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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24年)
-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7年)
- 国务院关于口岸开放的若干规定(198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 体育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冰雪运动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9年)
- 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