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2002年)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2001〕20号《关于当事人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裁定确有错误应如何进行再审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当事人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申请再审,人民法院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再审。经再审,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恢复第二审程序。
此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2001年)
-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2014年)
-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2017年)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