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面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找准把握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高质量审判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强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司法政策措施供给,在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1.
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依法认定财产权属,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研究制订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行贿受贿、背信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强化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别纠正机制。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据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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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立法工作管理规定(2005年)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2017年)
- 民政部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商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2018年)
-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年)
-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 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201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