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规范地组织新闻出版统计工作,保障新闻出版(版权)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新闻出版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闻出版统计是指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为满足新闻出版行业管理工作需要,依法对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组织实施的各项统计活动。
新闻出版统计调查对象包括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新闻出版(版权)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
新闻出版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新闻出版(版权)活动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决定(2015年)
- 应邀以退役军人身份参加大型活动着装办法(试行)(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科技创新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安徽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2020年)
- 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09年)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