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补助资金是由中央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
补助资金由财政部和教育部共同管理。财政部负责组织补助资金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编制,会同教育部分配下达资金,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价;教育部负责指导地方编制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审核地方申报材料,推动组织实施工作,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项目管理,会同财政部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条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总量控制、突出重点、省级统筹、规范透明”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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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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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云南省部分特困少数民族的扶贫和发展问题的复函(200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2021年)
-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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