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5年)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13年)
- 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2011年)
-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2007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
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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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意见(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
- 国务院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5年)
- 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违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7年)
- 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前和运营期间安全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2019年)
-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7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南京海关驻禄口机场办事处调整为南京禄口机场海关的批复(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