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基金财务管理,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保基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新农保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保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等渠道筹集的,用于支付符合领取条件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等支出的专项资金。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4年)
- 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1950年)
-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
- 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审定和畜禽遗传资源鉴定办法(2006年)
-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2015年)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2019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撤销安康地区设立地级安康市的批复(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