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07年)
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
二、
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此外,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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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2014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2024年)
- 国务院关于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年)的批复(2015年)
- 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9年)
- 民政部关于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事业衔接的指导意见(2013年)
- 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决定(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