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25年)
- 广电总局关于修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5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4年)
- 广电总局关于修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2025年)
-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2022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2018年)
- 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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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2001年)
- 工商总局关于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意见(2009年)
- 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006年)
-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管理规则(2022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8号(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