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征求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废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公布)。
二、 废止《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10月16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41号公布)。
三、 删除《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第5项和第6项,对其他项目的编号顺序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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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
- 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17年)
- 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调解办法(2024年)
- 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0年)
- 国务院关于晋升张阿玲等28名同志海关关衔的命令(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2013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则(2014年)
- 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