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征求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废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公布)。
二、 废止《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10月16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41号公布)。
三、 删除《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第5项和第6项,对其他项目的编号顺序作相应调整。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2013年)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
-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业务指引》及《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的通知(2019年)
- 境外企业知识产权指南(试行)(2014年)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
- 国务院关于绵阳科技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批复(2017年)
-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07年)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