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7年)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并征求相关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废止《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9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7号公布)。
二、 废止《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10月16日原信息产业部令第41号公布)。
三、 删除《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3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号公布,根据2014年9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附件“行政许可项目的条件和程序规定(第一批)”第5项和第6项,对其他项目的编号顺序作相应调整。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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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2006年)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5年)
- 国家行政学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0号(2017年)
-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铁集团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1年)
- 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