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第三条
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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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2016年)
- 加工贸易联网监管进出口商品归并规则(试行)(201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年)
-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年)
-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2004年)
-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2014年)
- 国务院关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