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2004年)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 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国务院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2019年)
- 关于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禁止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的决定(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