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的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生产、经营药包材和使用药包材包装药品的,须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国家对药包材实行产品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药包材的注册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专题工作小组的通知(2004年)
- 关于推动都市圈市域(郊)铁路加快发展的意见(2020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07年)
- 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迁建撤暂行规定(2012年)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1997年)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21年)
- 水利部质检总局全国节水办关于加强节水产品质量提升与推广普及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联合会签文件的通知(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