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境外投资的宏观监管,掌握境外投资变动情况,促进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境外投资实行联合年检制度。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制定年检办法并对年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境外企业通过其投资主体按本办法参加年检。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
- 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2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铁集团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2012年)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200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1993年)
- 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管理规范(2010年)
-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