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8年2月3日)
-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2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2年)
- 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修改《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