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2014年)
为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推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客运轮渡等方式。
一、 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一)
编制目的。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的先导。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统筹城市发展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在总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研判发展形势、分析公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大能力保障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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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16年)
-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年)
-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年)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14年修订)(2014年)
- 关于在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2006年)
- 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