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指南(2014年)
为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推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按照《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客运轮渡等方式。
一、 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一)
编制目的。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发展的先导。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统筹城市发展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在总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研判发展形势、分析公众出行需求的基础上,确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划模式,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最大能力保障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17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原邮电部《邮电部关于损坏通信线路赔偿损失的规定》等8部规章的决定(2009年)
-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15年)
- 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YYYY年MM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 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