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的决定(2002年)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
-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批复(2012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第二号)的批复(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0号(2008年)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200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年)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1年)
- 国家旅游局商务部关于废止《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旅行社申请审批办法》的决定(2018年)
-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行政机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2002年)
- 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