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202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 国家博物馆: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和《第六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23个)》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予公布。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关精神,继续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0年10月30日
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752部)
一、 汉文珍贵古籍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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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202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8月)
- 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2004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2018年)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2018年)
-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八(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