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2011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2018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6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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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财政部关于修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
- 关于统计报表管理的暂行规定(19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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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1982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福厦泉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2003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撤销雅安地区设立地级雅安市的批复(2000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