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的国际招标、投标竞争机制和公正的评标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批准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际招标投标”系指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投标。对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批准,可采取有限或邀请招标。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2021年)
-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5年)
- 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201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2009年)
- 公安部关于保留废止修改有关收容教育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的意见(2001年)
-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网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