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0年)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决定对以下规章作出如下修改:
一、 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名称修改为“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二、 将下列规章有关规定中的“征用”修改为“征收”
1.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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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09年)
-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86年)
- 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1年)
-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9号(2019年)
- 关于修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