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组成单位及其成员的通知(200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国务院同意对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其成员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由国防科工委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卫生部、环保总局、安全监管局、港澳办、新闻办、气象局、海洋局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等部门参加。现将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委 员:张华祝 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兼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副主任委员:白景富 公安部副部长
杨衍银 民政部副部长
王玉庆 环保总局副局长
章沁生 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委 员:张业遂 外交部副部长
陈德第 发展改革委动员办主任
楼继伟 财政部副部长
洪善祥 交通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王陇德 卫生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周 波 港澳办副主任
王国庆 新闻办副主任
李 黄 气象局副局长
陈连增 海洋局副局长
黄 斌 总参谋部兵种部副部长
李建华 总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
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国防科工委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规定(2007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2008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2011年)
- 公安部关于监视居住期满后能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问题的批复(2000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YYYY年MM月)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等6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2006年)
-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三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8年)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2020年)
- 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