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有关问题的函(2000年)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云南花卉产业发展有关事宜的请示》(云政发〔2000〕112号)收悉。为支持中西部发展、把云南的花卉产业搞上去,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 云南具有发展花卉产业得天独厚的条件,潜力巨大,前景广阔。要使云南的花卉尽快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并进入国际市场,必须在发展公司加农户的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同时,发展现代拍卖市场的营销方式。这是云南落实西部大开发的一件大事,你省要当作战略问题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二、 原则同意你省关于花卉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思路。由于花卉拍卖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管理和运作经验还不足,你省在建设花卉拍卖市场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要求规范运作,积极探索鲜活商品拍卖的具体操作方法,注意避免发生重复建设、有场无市等现象。同时,鉴于花卉产业属竞争性行业,花卉拍卖市场、花卉产业园区和花卉新品种研发中心建设资金,主要由你省负责筹集;花卉产业园区的规划完成后应主要由国内外花卉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不宜投资。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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