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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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199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中医药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的通知(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1999年)
- 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的决定(2019年)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15年)
- 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和完善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金制度的通知(2001年)
- 海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