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200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及秘书长如下:
主 席:刘 淇 北京市市长
执行主席:袁伟民 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
常务副主席:刘敬民 北京市副市长
副 主 席:李志坚 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于再清 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委员
段世杰 体育总局副局长
蒋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茅 北京市副市长
秘 书 长:王 伟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委会成员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奥委会、北京市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组委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由组委会主席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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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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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2017年)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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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