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盘中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2017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黑龙江盘中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公布。有关地区要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范围组织勘界,落实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自然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效举措。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大对涉及自然保护区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管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及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不断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4日
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共计17处)
黑龙江省
盘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平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乌马河紫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岭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黑瞎子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七星砬子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浙江省
安吉小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江西省
南风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北省
长阳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五道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
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藏自治区
玛旁雍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陕西省
摩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甘肃省
多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勒泰科克苏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温泉新疆北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199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198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
- 国家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200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9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