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2016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部对200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宣布失效555份文件(见附件1),废止10份文件(见附件2)。
附件: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6年2月17日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2009年)
-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2013年)
- 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审批管理办法(2015年)
-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
- 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九批清理结果的通知(2018年)
- 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制度的意见(试行)(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