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2024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同时,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国务院
2024年5月3日
附件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共计14类27个品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19年)
-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安徽芜湖宣城民用机场的批复(2016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土地开荒后用于农耕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20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0年)
-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暂行)(2005年)
- 国务院关于武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
- 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2年)
- 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六批)(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