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规范境内商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海关总署及其直属海关为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
境内商业银行、兑换特许机构因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需要将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及硬币,下同)调往其他国家(地区)或从其他国家(地区)调入的,适用本规定。
境内机构将外币现钞用作纪念币等非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之外用途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境内商业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实行备案制。首次开办业务前,由境内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视同总行,下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提交《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可行性报告和业务计划书。
(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制度。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9年2月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2011年)
- 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
- 国务院关于中国出版集团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并授权管理国有资产等有关问题的批复(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年)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年)
- 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