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2019年)
第一条
为规范境内商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海关总署及其直属海关为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
境内商业银行、兑换特许机构因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需要将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及硬币,下同)调往其他国家(地区)或从其他国家(地区)调入的,适用本规定。
境内机构将外币现钞用作纪念币等非存取、汇兑及现钞批发业务之外用途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境内商业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实行备案制。首次开办业务前,由境内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视同总行,下同)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提交《银行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备案表》(见附表1)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进行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一)可行性报告和业务计划书。
(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管理制度。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年)
- 邮政代办所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拉圭东岸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24年)
-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
-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体育活动管理办法(2018年)
- 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19年)
- 民政部关于印发《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收(202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