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其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它通航水域中从事的营业性水路货物运输适用本规则。
内河拖航视为水路货物运输,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输费用,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合同;
(二)班轮运输,是指在特定的航线上按照预定的船期和挂港从事有规律水上货物运输的运输形式;
(三)航次租船运输,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者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运输形式;
(四)承运人,是指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
(五)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或者接受转委托从事水路货物运输的人;
(六)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
(七)收货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接收货物的人;
(八)货物,包括活动物和由托运人提供的用于集装货物的集装箱、货盘或者类似的装运器具;
(九)单元滚装运输,是指以一台不论是否装载货物的机动车辆或者移动机械作为一个运输单元,由托运人或者其受雇人驾驶驶上、驶离船舶的水路运输方式;
(十)集装箱货物运输,是指将货物装入符合国际标准(ISO)、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集装箱进行运输的水路运输方式。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200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2005年)
- 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6年)
- 重大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规程(2017年)
- 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2018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桂林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批复(2018年)
- 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200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3年)
- 民航总局行政复议办法(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