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卫星导航定位产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
第四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坚持合理布局、依法备案、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