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18年)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政策。
二、 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后规划面积为5.64平方公里,由两个区块组成。区块一规划面积5.15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淮河大道,南至泰丰大街,西至高压走廊,北至春申大街;区块二规划面积0.4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李园路,南至102省道,西至新河排洪渠,北至规划南纬一路。各区块的界址点坐标由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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