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2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部署和要求,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一、 背景
当今世界新技术、新产业迅猛发展,孕育着新一轮产业革命,新兴产业正在成为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世界主要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大力培育新兴产业,抢占未来经济科技竞争的制高点。
当前,全国上下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在此过程中,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科学判断未来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性和先导性产业,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难得的机遇,也存在严峻挑战。从有利条件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速升级,国内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迅速成长,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国际环境。同时也要看到,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发展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关键核心技术严重缺乏,标准体系不健全;投融资体系、市场环境、体制机制政策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强宏观引导和统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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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外汇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条款的通知(201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2011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202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2021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停止执行、修改部分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2001年)
- 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若干意见(2001年)
-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1986年)
-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