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注意
【之后的内容被隐藏了,请下载APP查看完整内容。】
- 关于贯彻执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通知(199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5年)
-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8年)
-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05年)
- 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业部(2000年)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
- 中国共产党党章(19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