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的通知(2019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和内涵建设,现就提升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和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一)
促进发展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和科学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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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2012年)
- 关于加强大型医用旧设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2018年)
-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10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1987年)
-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 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2012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