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8 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反价格垄断规定》等2件规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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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2014年)
-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
-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2021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的决定(2004年)
- 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