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8 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反价格垄断规定》等2件规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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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5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2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
-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2008年)
- 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