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8 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反价格垄断规定》等2件规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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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 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0年2月26日答记者问(2000年)
-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0年2月8日)
-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
- 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习近平(201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22年)
-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2017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