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 28 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已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6月26日公布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制度衔接,现决定废止《反价格垄断规定》等2件规章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反价格垄断执法授权的决定》等2件规范性文件。
本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主 任 何立峰
2019年8月26日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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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10年)
- 反价格垄断规定(2010年)
- 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19年)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成员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2002年)
-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2014年)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20年)
- 进口废PET饮料瓶砖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