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提升医疗器械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医疗器械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第三条
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独立、公正、权威的原则,对检验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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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
- 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2009年)
-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2013年)
-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7年)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
-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0年)
- 粮食和储备局标准委关于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标准化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