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废止的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四批)(2001年)
序号
司法解释名称
发布日期、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波侨财产遗赠中国人应否有效问题的批复
1951年6月14日东法编字第2842号
已被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替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外侨案件如当地无外事处可就近与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处联系处理的通报
1951年9月26日法督(一)字第5号
情况已改变,实际上已经失效
3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转知苏联废除苏联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禁令
1954年6月14日办秘发字第87号
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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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年8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
- 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2012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执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项下〈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的规定》的决定(2012年)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
- 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2003年)
- 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