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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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年)
- 国务院关于决定核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教育合作协定》的批复(2006年)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规定》和《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01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全国爱卫办全国妇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