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2013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克强 国务院总理
副主任:张高丽 国务院副总理
委 员:肖 捷 国务院副秘书长
刘 鹤 中央财办主任
王 毅 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万 钢 科技部部长
苗 圩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耿惠昌 安全部部长
楼继伟 财政部部长
姜大明 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 环境保护部部长
杨传堂 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 雷 水利部部长
高虎城 商务部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 国资委主任
王 军 税务总局局长
杨栋梁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尚福林 银监会主席
王冠中 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吴新雄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能源局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
-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2009年)
- 关于台湾记者来祖国大陆采访的规定(2002年)
- 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2022年)
- 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2009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23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撤销忻州地区设立地级忻州市的批复(2000年)
-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2001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