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15年)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提出如下意见。
一、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通过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动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二)
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做到公开、透明、高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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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2004年)
- 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2012年)
- 关于执行安理会第1267和1333号决议对有关个人和实体实施金融制裁的通知(2001年)
-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1994年)
- 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5年)
- 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2008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甘肃省撤销平凉地区设立地级平凉市的批复(2002年)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2013年)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