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学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医学科研人员职业道德修养,预防科研不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的医学科研行为,是指开展医学科研工作的机构及其人员在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药学、中医学与中药学等学科领域开展的涉及科研项目申请、预实验研究、研究实施、结果报告、项目检查、执行过程管理、成果总结发表、评估审议、验收等环节中的行为活动。
第三条
所有从事医学科研活动的人员(以下简称医学科研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规范,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追求真理、实事求是,遵循科研伦理准则和学术规范,尊重同行及其劳动,防止急功近利、浮躁浮夸,坚守诚信底线,自觉抵制科研不端行为。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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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
- 国务院关于扩大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范围的批复(2020年)
-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 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
- 外交部发言人2001年2月27日答记者问(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因防治非典型肺炎引发的矛盾和纠纷的通知(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 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2018年)
-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