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2013年)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行业,也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之一。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 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以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运输装备应用、集约高效运输组织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行业监管能力提升为主要任务,以试点示范和专项行动为主要推进方式,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实现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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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
-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2004年)
-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 残疾人教育条例(2011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2013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进行船舶登记的复函(200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201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的批复(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