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2019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现就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科技工作规律和特点,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二)
基本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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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200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督查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2017年)
-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1993年)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年)
-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2020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年)
- 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决定(2001年)
- 农业气象试验站网建设与发展指导意见(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