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当前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22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指导农村地区应对岁末年初人群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挑战,科学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疫情防控政策,抓紧做好工作部署和应急预案,形成科学有效应对疫情的合力。围绕“保健康、防重症”,采取相应措施,重点抓好农村地区防疫体系运转、药品供应、重症治疗、老人儿童防护等方面工作,加强日常健康服务,突出重点人群管理,有序疏导诊疗需求,提供分级分类医疗卫生服务,最大程度保护农村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二、 健全基层疫情防控体系
(一)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发挥好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其他各类组织资源优势,推动村组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农村党员等力量冲在一线、主动作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创新方式方法,运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等方式,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增强应对疫情能力和水平。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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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2002年)
-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006年)
-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通知(2001年)
- 国务院关于《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2024年)
- 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2013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7年10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17年1月2日)
-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