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创建示范活动管理,深入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管理、合理设置、严格审批、动态调整、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创建示范活动,是指各地区各部门为提高政策落实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某项工作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采取必要的推动措施,动员组织相关地方或者单位开展创建,通过评估、验收等方式,对符合标准的对象以通报、命名、授牌等形式予以认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活动。
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属于业务性质的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技术示范、改革试点工作,以及以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对象开展的创建示范活动,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创建示范活动。
第四条
中央和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经批准可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市县级其他党政机关和群团机关以及乡镇(街道)不得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社会组织可以受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委托承办或者受邀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的创建示范活动。情况特殊的,可以由中央或者省级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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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2021年)
- 水利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08年)
- 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1990年)
- 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2019年)
- 关于建立健全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2016年)
-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铝业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铝业公司成员单位名单(2001年)
-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1999年)
-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2011年)
- 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